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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工等四个社评职业工种认定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技师学院专场评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196号),我院社会培训评价新增车工(数控车工)、电子商务师(网商)、模具工(注射模)、中式烹调师(二级)四个职业工种的评价资质。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学院确定上述四个职业工种的认定收费标准如下。

说明:
1.本收费标准不含实践操作科目考试所需主材料费用。
2.以上收费实行公示制,收费标准因*策需要调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清远市技师学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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